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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甬自然资规发〔2023〕24号

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事业单位,市土开公司:

现将《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1日

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忠诚践行“八八战略”,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为牵引,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地实施为抓手,严守底线红线,大力推进资源重组、功能重塑、空间重构、产业重整、环境重生,为实现“两个先行”,系统重塑一流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优化空间资源配置,构建现代化都市格局

1.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组织国土空间规划批后公布和宣贯工作。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开展《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传导体系研究》。加快县级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重要市政设施、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大专项规划,以及乡镇级总规审查报批和发布。构建重大片区全域网格化规划体系。推广“多规合一”场景和“一张图”系统应用。制定《宁波市专项规划管理办法》,完善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制度。完成详细规划管理规定修订与编制技术导则制订。建立相关法定规划第三方审查制度和监督反馈体系。

2.推进重大片区规划研究。深化甬江科创区、宁波西枢纽、余慈片区、翠屏山中央公园范围内重点地段、近期启动区块内规划研究,保障已定重大项目有序落地。完成三江口核心区、宁波罗城、姚江两岸、象山港、丁家-轻纺城等重大片区规划编制。完成宁波都市圈规划,明确内通外连通道及节点。加强全市域重大片区、重大项目规划,强化与产业、交通等专项规划衔接。

3.推进城市风貌品质提升。全面推进中心城区控规覆盖与更新,完善镇村规划编制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谋划罗城复兴,全面提升宁波知名度。详细策划运河管控,分类打造运河风情带。积极打造田园城市、都市乡村新风貌,根据滨海大都市区域特色,构建多层级风貌管控体系,实施分区分类分级的风貌管控引导,打造整体风貌协调、地域文化突出、空间体验丰富、功能活力十足的节点样板。依托未来社区(乡村)项目,打造共富单元样板。

二、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

4.全面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建立完善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整治工作任务清单、政策清单、制度清单,建立规范化工作流程,完善考核监管机制和评价体系。编制完成各区(县、市)整治专项规划和片区策划(单元方案)。围绕整治实施堵点、难点问题,开展土地权属置换、要素统筹保障、生态修复激励等政策研究。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智治集成应用开发,完善“1+1+3+3”集成应用框架体系,明确核心监控指标,实现整治片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理论成果、建设经验、实施成效总结评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全面推动11个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示范片区实施建设,推进3个首批省级跨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复垦。

5.加强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空间治理、规划统筹、法治建设、除险保安、审批服务等重点领域改革。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推进“限地价竞贡献”出让方式,实施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方式,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应,探索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规范工业用地二级市场管理,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深化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和综合测绘改革试点。推进国家经略海洋实践宁波先行区建设。积极争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6.加强数字赋能建设。迭代升级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深化宁波“空间大脑”建设,形成空间感知、监测判断、分析评价、监测预警、战略管理能力,支撑资规领域一体化应用场景。开展“甬地智管”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服务重大项目落地。加快“魅力蓝海”场景建设,赋能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完善“耕地智保”应用,迭代升级“一本四保”子场景,进一步构建耕地保护全生命周期、全流程覆盖的数字化精准监管体系。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字化应用,建设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

三、全面统筹要素保障,促进资源精准投放

7.加强重大项目保障力度。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出台《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助力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建立资规系统全面协同推进落实重大项目“1244”统筹机制,落实2023年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分类保障措施。积极争取国家计划指标5000亩以上,力争更多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推进“多计融合”,加强详细规划、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征地拆迁、成片开发等各类计划归集,精准匹配用地、用林和补充耕地指标。

8.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新一轮批而未供三年攻坚行动,出台《关于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工业用地综合整治政策指引,落实部、省“增存挂钩”要求。2023年,全市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6万亩以上,处置2009-2019批而未供土地1.9万亩以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万亩以上,其中低效用地再开发1.2万亩以上。深化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管理。

9.加强用海用林用矿保障。积极保障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新增填海、公共基础设施用海,加快历史围填海处置,全年审批历史遗留围填海项目用海4000亩,推进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推动海洋经济关键性创新平台、基础设施空间、重大发展片区谋划研究。建立林地行政审批标准化机制,落实林地占补平衡。确保全市矿产资源年度保障能力维持在6000万吨以上,精准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动高质量发展绿色转型

10.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发布《宁波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完善田长制配套制度建设。签订耕地保护市、县、乡三级“军令状”和村级责任书。按照部、省统一部署,有序恢复部分耕地。开展耕地“非农化”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落实“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9万亩以上。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探索耕地调整转换机制,制定《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指引》,加强耕地全周期监测监管。搭建市级指标调剂平台,建立统筹指标、调剂指标和周转指标分类分级保障制度。建立土地征收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开展2018年以来土地整治工程和历年督察发现问题自查自纠。

11.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发布《宁波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建立生态修复规划、计划、责任、协调、督办工作机制和湿地补偿修复制度。构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共治共建共享工作格局。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和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建设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村6个、生物多样性监测样地32个。推进北仑、镇海、余姚、前湾新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生态修复。启动象山蓝色海湾项目建设。完成蓝碳生态系统调查,绘制全市蓝碳生态系统分布图,构建蓝碳调查监测和动态评估业务体系。推进省级林业碳汇先行基地试点建设,形成我市林业固碳增汇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市委巡察组涉水专项巡察涉及我市自然资源系统问题整改,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12.推进森林质量提升。健全林长制“1+N”制度体系,夯实“一长两员”“一林一警”基层网格。全面落实国家造林任务、省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8万亩,实施森林固碳增汇项目5千亩,建设“一村万树”示范村20个,创建省级森林城镇6个。出台公益林补偿标准调整政策。持续推动省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工作。推进宁波植物园体系建设。完成成都世园会宁波展园基础建设。筹划雄安绿化博览会参展准备工作。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创新自然教育形式,打造“甬尚自然”品牌,弘扬森林生态文化。

五、强化基础数据服务建设,提升整体智治能力

13.加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监测。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有序推进林草湿地、工业用地、海洋资源等专项调查。稳步推进全域变化监测工作,组织调查监测评价和地理国情分析,做好监测成果协同应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构建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预警场景应用。建设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实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成果的立体化统一管理。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调查监测监管系统建设。

14.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实施全市高精度数字高程基准建设,保障重大片区建设需求。建立地理信息实时变化发现更新机制,研究推进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调查监测的三图协同、一测多用。全面完成建筑、院落二三维实体数据资源建设,同步整合地下管线、轨道交通等部件级实景三维成果,加快形成全覆盖、高精度、实体化的城市实景三维一张图。完成全市数字孪生基础平台和三维数据仓建设,为全市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提供数字孪生空间底座。发布政务版测绘地理信息成果。

15.加强基础信息成果应用。谋划测绘地理信息一件事数字化改革场景。发布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白皮书,推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应用。升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打造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超市”。推进实景三维在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风貌管控、不动产智治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赋能数治自然资源。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强化多测合一场景应用督查,实行差异化质量监管,实现成果共享互认。推进测量标志保护机制改革,编制测量标志建设保护专项规划。提升大范围多模态遥感影像准实时智能处理与信息服务能力。

六、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聚焦做好民生服务保障

16.提升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风险源头防控制度建设,探索推进重点地段“果断撤”预警区划,在奉化区溪口镇开展区域性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治理试点。迭代升级海洋灾害风险防控体系,推进海洋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全力做好亚运会象山帆船赛事风暴潮预警预报。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与林长制深度融合。申报并完成森林“防灭火一件事”数改项目,建设全市统一林火预警监测和扑救指挥智慧平台,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机制,推进森林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17.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开展“交地即交证”、“竣工即发证”、“交房即发证”改革。推广应用新建商品房及二手房“双预告”登记,落实“带押过户”。完善企业不动产登记专窗,提升缴税登记一次办结服务水平。扩展多跨场景应用服务,实现关联业务一并申请协同办理。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清查登记、全市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强化“甬小不、蓝马甲”等品牌引领,加强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政策研究,切实保障企业群众合法物权。

18.抓实助力乡村振兴举措。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组织核实基础数据,深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提高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比例,做到应登尽登,已登尽发。推动建立农房首次登记与土地供应、规划许可、竣工验收业务衔接机制,提升农房日常登记发证工作便利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支持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启动新一轮片区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回迁安置工作。

七、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督察

19.深化法治资规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一条例两规章”草案送审。开展法规配套政策研究,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把控。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持续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创新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普法阵地建设,落实宪法宣誓,提升系统依法治理水平。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压实信访主体责任,开展信访问题治理攻坚行动,加强信访积案化解,规范初信初访办理,落实“两见面一到场”工作机制,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严防自然资源规划领域信访风险外溢上行。

20.深化“1+X”执法督察制度建设。推动出台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系,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夯实自然资源执法共同责任,规范市级自然资源督察。推动建立“自然资源执法司法协同联动机制”,研究出台《行政处罚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置办法》,破解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执行难问题。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厘清部门行政执法职责边界。

21.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行为。以卫片执法为主抓手,持续推动2023年卫片违法总面积、耕地面积、耕占比明显下降。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四地一海”专项整治行动,“零容忍”遏制新增问题,稳妥消化存量问题。深入贯彻“四早一严”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卫片执法、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耕地非农建设、耕地保护专项审计等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八、不断提升综合素质,锻造改革攻坚资规铁军

2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六学六讲六服务”活动。探索丰富红色电影戏剧音乐剧党课、线上党建知识竞赛、数字化场景比武等多种学习形式和学习载体。广泛发动滨海红帆突击队、研展有声宣讲队、上山下海先锋队、资规青年志愿队等服务力量进基层开展宣讲,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果转化,深化资规服务具体实效。

23.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上一轮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自查自纠,用好内部巡察自查成果,落实新一轮市委巡察迎检准备工作。持续深化党组巡察、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日常检查“四位一体”监督机制,制定年度巡察、审计计划,开展例行监督和整改“回头看”。纵深推进“清廉资规”建设,开展自然资源清风五大行动,落实全部门、全岗位、全流程、全人员廉政风险排查,提炼推广“八廉”工作法典型案例。

24.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五问五破五聚焦 五比五先五提升”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深化“两个一流”作风建设行动。开展以“增团结、促融合、提能力”为目标、以建设资规“光荣集体、战斗集体”为主题的队伍建设活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做好干部关心关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