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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15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一、资金及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4月9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23号),向宁波市下达2021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10000万元,支持宁波市实施宁波市(北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并明确2021年度绩效目标为:互花米草清理总面积145公顷,盐沼生态系统重建总面积20公顷以上,堤坝生态化改造总长度6千米以上,增设生态浮床16个以上,建设生态河道长度1.25千米以上。2022年,上级未下达资金预算和年度绩效目标。

(二)市级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2021年5月7日,宁波市财政局会同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1〕355号),将10000万中央资金全部下达至北仑区,绩效目标与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相一致。2022年,未下达资金预算和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单位使用2021年度结余资金,按照实施方案继续开展项目建设。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中央预算下达文件,项目资金总额518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00万元、北仑区地方自筹资金41806万元,均已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资金49256.02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648.9101万元、地方自筹40607.1101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95.08%,其中中央资金执行率为86.5%、地方资金执行率97.13%。根据阶段性目标对应的工作量,资金支出无异常。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76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并印发了《宁波市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甬财农〔2021〕209号),北仑区财政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建立“专人、专户、专账”制度,严控资金使用范围,每笔款项用途明确、账目清楚、监督到位。在资金拨付过程中符合规定程序,根据项目相关发票、工程费用支付审批表、合同等凭据,经建设单位申请,梅山湾新城建设指挥部、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未发生被收回、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完成了互花米草清理总面积145.9公顷,盐沼生态系统重建面积34.87公顷,堤坝生态化改造长度7000米,增设生态浮床16个,建设生态河道长度2658米,完成率均达到100%以上。另外,完成移位新建磨头碶水闸一座,配套河道1400米,生态环境调查2期、项目跟踪监测1期。其中梅山湾生态浮床、梅山大河滨水区海绵化改造、梅山磨头碶移位及配套河道等三个子项目完工。

2022年度,梅山湾互花米草治理、梅山大河三期、海洋环境监测及效果评估等三个子项目续建,截至2022年12月底,除海洋环境监测及效果评估项目外,其他子项目均已全部完工。累计完成互花米草清理总面积145.9公顷,盐沼生态系统重建面积138.5公顷,堤坝生态化改造长度13267米,增设生态浮床16个,建设生态河道长度2658米,新建梅山大河三期2533米,移位新建磨头碶水闸一座及连接段河道l400米,海洋环境监测及效果评估项目中除效果评估项目外,其他调查及监测工作均已完成。

本项目于2021年全面完成了随文下达的2021年度绩效考核数量指标要求,至2022年底,各项目已全面完成,符合原申报方案编制的实施计划。项目的实施基本实现了以“海洋生态扩容、陆域截污截淡”为总抓手,整体改善提升整个梅山湾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和生态健康,提高滨海盐沼生态系统功能,实行海岛保护,营造“天蓝水清”的美丽港湾、绿色海岸,整体提升宁波市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总体目标。

(四)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设置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4个二级指标,并细分为9个三级指标。具体为:

数量指标。共设置5项,均按原指标值完成。具体为:互花米草治理总面积145公顷,实际完成治理面积145.9公顷,完成率100.6%。盐沼生态系统重建总面积≥20公顷,实际完成138.5公顷,完成率692.5%。堤岸生态化改造总长度≥6千米,实际完成堤坝生态化改造13267米,完成率221.12%。增设生态浮床≥16个,实际完成16个,完成率100%。建设生态河道长度≥1250米,实际完成2658米,完成率212.64%。

质量指标。设置了“工程质量合格率”1个三级指标,指标值为“100%”。除海洋环境监测及效果评估项目尚未完工,暂无法评价工程质量,其余5个子项目已组织完工验收,项目质量合格率100%,完成指标值。

时效指标。设置了“预算执行率”和“工程按时完成率”2个三级指标,指标值均为“100%”。其中:预算执行率指标值100%,实际中央资金预算执行率86.49%,未完成;工程按时完成率指标值100%,根据项目进度,项目均按阶段性目标完成。

成本指标。设置了“成本控制达标率”1个三级指标,指标值为“100%”。根据财务凭证、发票、财政支付系统等支撑材料,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已使用49256.02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648.9101万元,整体不存在支出超预算情况,完成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设置了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以及可持续影响指标4个二级指标,并细分为7个三级指标。具体为:

经济效益指标。设置了“促进沿海发展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1个三级指标,指标值为“≥6%”。按梅山区域GDP增速衡量为19.7%。间接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设梅山大河三期、磨头碶等项目,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2022年梅山区域GDP增速19.7%,项目的建设将减少内涝带来的经济社会风险,保障保税港区和产业集聚区正常运转。二是海绵化改造、生态浮床等提升湾内水质,减少赤潮发生频率,减少水质应急治理支出的同时,保障梅山湾沙滩公园、万博鱼等水上旅游企业的正常运转。三是梅山湾互花米草治理工程改善两岸生态环境,为旅游产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指标。设置了“沿海人居环境”“区域内海滩洁净度和生态环境”“岸滩稳定性”“海洋资源利用效率”4个三级指标,指标值均为“提升”。梅山湾互花米草治理工程于2022年7月底完工后,10月份粉黛乱子草、耐盐碱玫瑰、金鸡菊等花海成为周边的网红景点,游客络绎不绝。梅山大河三期、生态浮床等项目完成后,梅山湾内水质大幅好转,常年能保持在海水Ⅲ类以上,未发生赤潮等现象。同时,梅山湾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提升,调查记录到的梅山湾内鱼、虾、贝、藻以及鸟类等主流生物已增至80余种,鸟类有11目19科44种,其中黑颈䴙䴘、白腰杓鹬、红隼和鹗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4种,浙江省重点保护鸟类包括鸭科和伯劳科所有鸟类12种。植物163种,其中乔木植物57种,灌木植物63种,草本植物43种。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提升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设置了“增强公众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和“构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长效机制”2个三级指标,指标值分别为“提升”和“完成”。根据问卷调查结果,95%左右的群众认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得到提升,完成指标值。北仑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宁波市梅山湾海域管理办法》,并经宁波市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政府规章的方式保障梅山湾海域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梅山湾海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加强梅山湾海域综合管理,促进梅山湾海域合理开发与利用,并承诺配套必要的后期管护经费,完成指标值。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指标值为“≥90%”。评价组向本项目受益对象(包括建设单位人员、梅山湾区域群众等)发放问卷。合计收回有效问卷43份,根据总体满意度评价情况,按照“‘非常满意’数量×100%+‘较为满意’数量×80%+‘一般’数量×60%+‘不太满意’数量×40%+‘不满意’数量×0%”的得分公式计算满意度。经计算,实际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4%,完成指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