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姚江新区启动区(宏图路西侧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9月9日,共计30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函或来电。 联系电话:0574-87388181、87388164 EMAIL:nbghj@ningbo.gov.cn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89号 一、调整背景 为加快推进姚江新区开发建设,进一步提升空间品质,应江北区人民政府申请,组织编制宁波市江北区姚江新区启动区(宏图路西侧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二、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位于宁波市姚江新区启动区,北至北环西路,南至云飞路,西至邵渡路,东至宏图路。调整范围用地面积约为88.26公顷。 调整范围图 三、调整内容 1、 道路调整 依据城市设计、大运河管控要求和交通影响分析,在不改变主要路网结构的情况下,按小街区、密路网的理念,对路网做如下调整: (1)调整云飞路局部(JB16-05-4地块南侧)为下穿隧道,局部拓宽红线; (2)拓宽纬二路和经三路红线宽度; (3)JB16-05-1、2、3、4、5地块和JB16-06-2、4地块内增加支路。 2、 用地调整 结合路网调整,细分地块并调整用地性质,主要调整如下: (1)原JB15-05-2b地块一分为二,东侧部分由商业或商务用地(B1/B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2)原JB15-05-4地块一分为三,由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为商务用地(B2); (3)原JB16-05-5a地块一分为三,其中东北侧部分由商业和商务综合用地(B1/B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4)JB16-06-1b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备用地; (5)原JB16-06-2地块由商业和交通设施混合用地(B+S4)、供电设施用地(U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居住服务设施和商业混合用地(R22+B1),供电设施调整至北环西路南侧、官山河东侧; (6)JB16-06-3地块整合为中小学用地(A33),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A5)已调整至江北投创中心宏图路东侧、长阳路南侧地块。 3、 河道调整 根据相关规划调整横北洞桥河,沿北环西路南侧贯通河道,河道蓝线最小控制宽度为14.5米。 原控规水域面积为3.04公顷,调整后水域面积为3.78公顷,水域增加0.74公顷。 4、绿地调整 原控规公共绿地约6.42公顷,调整后约8.06公顷,增补1.64公顷,位于横北洞桥河南侧和河滩浦河西侧,根据绿化条例相关要求,增补绿地以平衡部分商业商务地块绿地率降低。 5、设施调整 原JB16-06-2b地块公交首末站调整至JB16-06-1b地块,社区中心和菜场调整至JB16-06-2c地块;JB16-06-3地块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托班);优化公共停车场布局,调整范围内共设置3处。 调整前后主要地块用地及指标对比一览表
附件一、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附件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
征集部门:江北分局 | 发布时间:2023-08-10 | 截止时间:2023-09-09 |
该公示已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