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当,将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紫金北路642号馨湖茗苑8幢1号501的浙(2018)宁波市东钱湖不动产权第019385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史玘璟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