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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
宁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甬自然资规规〔2024〕5号,ZJBC63-2024-0005)已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目的、意义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第29条“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的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对2024年6月30日前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重点围绕不符合上位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的,涉及存在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明显滞后于社会实际情况变化、不适合继续适用的,依据的上位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已经被废止或修改的等。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是2024年6月30日前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涉及文件85份。
(二)清理结果
通知对经清理的文件目录进行了公布: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4件。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
4.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本通知解读机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胡淑燕,联系电话:0574-89284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