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沙港新苑16幢43号708室的浙(2017)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6026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汤铭辉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