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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启事(鄞州)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3)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48446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区支行

宋银兰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中海·雍城世家39幢158单元2202室

(2024)浙0211执788号

2

浙(2022)宁波市高新不动产证明第0076000号

宁波衡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王益

皇冠花园45号1-21

(2024)浙0291执7号

3

浙(2022)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91689号

浙江明州典当有限公司

张海达

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四明中路577弄3号车库20号车位

(2024)浙0212执1934号之三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