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24年10月25日不动产权证明遗失作废的公告(鄞州)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号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傅玲萍

义务人:宁波祥生弘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号:浙(2022)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88872号

不动产坐落: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潮起云悦府21幢55号1802室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