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鄞州区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1-20 阅读次数: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4 年12月 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明山路501号)姜山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574-88454006)    

单位:平方米

序号

登记

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土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土地用途

房屋用途

1

叶辉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姜山镇宏洲村

330212012008JC01352F00010001

68.99

147.31

宅基地

住宅

2

郁子谦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姜山镇宏洲村

330212012008JC01341F00010001

69.31

147.31

宅基地

住宅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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