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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常规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18 14:33 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25日—7月28日,市委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整改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把整改落脚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全面对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任务的同时,将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确保整改效果巩固深化,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系统党建、落实八项规定等方面,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通过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认真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检验。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站位不够高,统筹发挥保护和保障作用不够到位

1.关于“着眼国之大者,狠抓自然资源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完善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两山”理论、乡村振兴战略的最新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第一议题”,整理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重要论述并深入学习贯彻。严格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立足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印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深化涉及林地、湿地、海域海岛、矿山的自然资源领域排查整治。迭代更新“耕地智保”应用场景,完成“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子场景开发及试点工作,全力推进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攻坚行动。高质量完成绿色矿山质量再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与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宁波市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厘清执法监管职责边界,形成工作合力。

编制完成《宁波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2021—2035年)》(审查稿),深化各级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成果。印发《宁波市互花米草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完成9个县级互花米草防治技术方案编制,牵头建立跨区域互花米草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出台《关于严格落实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与即现即清的工作办法》,进一步推动疫区拔除工作。建立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作进度定期调度和督导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实地督查检查和技术指导。

2.关于“着眼稳进提质,助推经济持续发展的力度还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配合市发展研究中心完成《创新完善我市土地开发机制 不断提升城市品质的对策研究》调研报告的起草工作。深化“挂图作战”管理,每月通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督查考核,层层传导压力。

纳入自然资源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围绕政策创新、激励约束机制等开展试点探索,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结合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同步完善工业集聚区专项规划。结合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开展多部门协同考核。

完成《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草案)》起草,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组织召开全市征地拆迁业务培训会议,切实提高征迁业务工作人员的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3.关于“着眼系统谋划,提升城市品质功能的水平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牵头完成《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上报工作,配合开展上海大都市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主动承接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已建设完成,并通过项目终验。研究出台《加强建筑风貌规划管理操作办法》,强化建设项目前期研究明确规划条件。

开展部分城乡结合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形成初步成果,强化规划统筹,引领开发建设。建立宁波市主体功能区划分体系。高标准开展重大片区规划,强化片区整体谋划。

推进重大项目选址论证,协调好与相关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前期研究的关系。梳理重大项目清单,纳入《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规划额度管理中优先保障省市重大项目审批落地。

4.关于“着眼共同富裕,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还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加强村庄规划管控与编制的顶层设计,形成《宁波市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和《宁波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审查稿。结合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进展,督促乡镇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保质保量完成编制任务。

解读《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和相关用地政策。印发《关于宁波市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配合做好乡村振兴产业用地需求梳理及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将重点工作纳入《宁波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推进森林防火规范化建设。建立了市县联动全域地质灾害常态化巡检抽查工作机制。稳步推进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简易雨量报警器和普适型监测点安装建设。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全面不深入,重点领域存在较多廉政风险

5.关于“‘两个责任’落实落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压实党风廉政三级责任。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坚持和完善党组半年度党风廉政分析和政治生态分析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讲,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6.关于“行政执法领域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现有执法车辆运转规模。完成宅基地全链条梳理,形成《宅基地审批管理流程图》。

加大市局对重点典型违法、跨区域和上级交办案的直接查办力度,年度违法案件查处量保持在全省系统前三位。健全落实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情通报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三)抓党建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干部队伍建设与事业发展要求有差距

7.关于“党组全面领导作用存在弱化”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行政议事规则》,构建完善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协同机制。修订形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要工作事项督查督办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督办反馈机制,确保重要决策落实到位。

修订市规委会章程,梳理市规委会审议项目清单,明确局内各相关规划处室在重大规划项目方面的职责边界。完成规划传导体系课题研究,建立“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纵向传导和横向衔接机制。

印发《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健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发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筹作用。建立了全域整治工作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8.关于“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修订印发《系统党建意见》和《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组织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组织工作条例》。组织新任支部书记和事业单位专职副书记参加市直机关新任基层党务干部适岗培训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尤其是局属事业单位专职副书记的能力水平。

分类指导、督促推进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顺利完成7家事业单位的换届选举。制定印发《规范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细则》,逐项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制定印发《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的实施细则》,持续开展每月1期的“甬习云课堂”云端联学。组织开展“循迹溯源”、党建联建等高质量主题党日活动。

9.关于“作风效能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把班子成员在分管联系单位或所在支部上党课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规定动作。按照“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做好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编排,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掌握第一手调研资料。

总结提炼“双百联建 聚力共富”和“走亲连心、解忧帮困”典型案例,并开展宣传。及时修订《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查工作办法》等制度,强化首问责任,建立畅通的流转服务机制。

开展服务办事效率、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明察暗访。制定出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规划领域信访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资规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定《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文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流程、规范内容、压实责任。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继续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担当,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以党建带队建、促发展的政治能力,更加牢固地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为资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廉政保障。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成效落实。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遗漏,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日常管理、“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坚持的项目,紧盯不放,定期督办,确保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三是持之以恒抓好巩固提升。坚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在建章立制上下真功夫,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努力将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从严治党的成果,努力将巡察整改的成绩转化为资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89935;电子邮箱:nbgtzyzr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