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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不动产权证明遗失作废的公告(鄞州)

发布时间:2024-04-28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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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义务人:翁玉娇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浙(2017)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40508号

不动产坐落:碧水和城8幢22号203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