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拟在鄞江镇东兴村建设鄞江镇东兴村新村建设2号地块工程(二期)工程项目,地块北至道路绿化带,东、南至规划道路,西至乡谊路。按照“阳光规划”要求,现将该项目审批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或向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领取并填写意见表。如要求听证,直接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书面申请听证。 联系方式: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联系电话:87237617 87118531 来信请寄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 邮编:315016 E-mail:nbzgj@ningbo.gov.cn 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