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拟在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东至机场路防护绿地,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河流及用地红线,北至现状泵站及用地红线)建设石碶街道冯家村新村建设一期工程(BZ01-05-11e、BZ01-05-15d地块)项目(一标段)。按照“阳光规划”要求,现将许可调整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3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局或向项目所在石碶街道办事处领取并填写意见表,如要求听证,直接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书面申请听证。 联系方式: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联系电话:0574-87357861 0574-87237617 来信请寄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 邮编:315016 E-mail:nbzgj@ningbo.gov.cn 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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