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通途路319弄32幢29号506的20110045158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炳炳、蔡定定、蔡海霞
序 号:2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东茂府13幢39号2106室的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3026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光听
序 号:3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东晟府3幢11号904的浙(2019)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203298号、浙(2019)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20329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淑仪、朱正斌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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