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74513号
宁波景煌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御江山花苑B1.B2.B3号地下车库180号车位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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