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钱湖人家118幢280号403(不动产证号:浙(2016)宁波市东钱湖不动产权第0120525号)的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开磊
2024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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