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滨海创业中心的g-2011-01-0507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