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我局将宁波市奥体中心1#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2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函或来电。如要求听证,直接利害关系人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4-87388144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路118号
宁波市奥体中心1#地块位于江北区云飞路以南、开元路以东,用地面积约24.18公顷。为完善奥体中心功能,发挥综合效益,应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绿地率和公共停车位在周边区域统筹的相关要求,拟对《宁波市奥体中心1#地块规划条件》(项目编号2016010002)进行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地块容积率≤0.85,绿地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80米。 2、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2400个配建,取消原规划条件中的“配置不少于440个公共机动车停车位”的要求。 3、地下空间主体结构竖向利用深度为相对于室外地坪标高的12米以内。 4、在满足消防、交通组织、环境设计等要求的前提下,建筑退界结合规划设计方案明确。 5、本次变更内容与原规划条件相关要求如有不同,以本次变更内容为准,原规划条件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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