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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1日鄞州区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5年02月 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明山路501号)姜山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574-88454006)    

单位:平方米

序号

登记

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土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土地用途

房屋用途

1

何镇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姜山镇张村庙村

330212012049JC00038F00010001

43.35

66.51

宅基地

住宅

2

何镇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姜山镇张村庙村

330212012049JC00040F00010001

54.63

54.63

宅基地

住宅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