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9)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360046号
郑存国
宁波市海曙区丽苑商务中心地下室-1-264
(2024)浙0213执282号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