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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清明,文明祭祀|宁波部署开展进一步强化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工作刻不容缓!近期,天气连续晴好,全省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清明前后森林防火工作,守护好绿水青山,保障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林长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责任落实,防控体系要筑牢
各级林长作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务必亲自部署、督导工作,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指挥落实。各基层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请属地政府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区域、时段,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同时,要充分发挥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作用,动员各层级力量,确保乡村两级和各森林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管理机制。
火源管控,隐患排查要细致
要“人防 + 技防”结合,完善县级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确保全域监测和精准防控。充实基层力量,协同乡镇督促护林员在高火险天气分时段开展巡护,每日不少于10公里,确保重点区域全覆盖。同时,在祭祀集中区域增设检查卡口,严格执行 “三查三禁” 制度,严禁任何火种上山。
宣传教育,防控氛围要强化
要整合宣传资源,开展 “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活动,利用多种载体播放公益广告。针对违法农事用火者,以教育为主,签订承诺书并将相关信息录入“重点人群”数据库。同时,在清明节前,组织涉林乡镇在醒目位置张贴以下森林防火宣传海报,通过反面典型案例 “以案释法”,提高基层群众防火意识。
应急值守,火情处置要科学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定期维保应急车辆机具,及时更新物资,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启动预案,科学扑救,严防人员伤亡。
防火提示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让我们携手共进,
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
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