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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水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布政新村29幢79号102室的201546217/g-2015-18-0103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水琴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