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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修订稿)》征求意见函
为适应自然资源(土地类)违法行为查处形势发展需要,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印发实施和我市自然资源(土地类)违法行为实际,拟对《宁波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甬自然资规规〔2022〕1号)进行修订,并起草了修订稿,在省基准的基本框架内进行了细化调整,主要涉及非法占地、破坏耕地、土地复垦等方面进行细化优化。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请在7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17日前)提出意见建议。联系人:岑先生 电话:0574-89284713。邮箱:1141299713@qq.com。
附件:1.宁波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修订稿).xls
2.宁波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修订稿)起草说明.doc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