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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24)浙0291执13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权利人为潘岳峰名下位于朝晖路181弄43号601,阁01的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2022号证书公告作废。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