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25年4月24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4-24 来源:不动产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  号:1

本人(本单位)因保管不善,将甬国用2007第240214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阿朝

序  号:2

本人(本单位)因保管不善,将20046470/20041582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桂月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