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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启事(海曙)

发布时间:2025-04-24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海洋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9921011/10721

朱才明

朝阳新村11幢104室

拆迁注销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