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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8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启事

发布时间:2025-05-28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9)宁波市高新不动产证明第0077851号

南陵太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和美诚广场27号3-11

(2024)皖0223执665号

2

浙(2019)宁波市高新不动产证明第0077851号

南陵太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和美诚广场46号19-9

(2024)皖0223执665号

3

浙(2019)宁波市高新不动产证明第0077845号

南陵太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和美诚广场46号23-6

(2024)皖0223执665号

公告单位: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