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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启事(海曙)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0965 | 丁国芳 | 段塘丁家村387号<1-2>-<1-5><2-1>-<2-4> | 征收 |
2 | 浙(2021)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40375号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灵桥路255号<12-4><12-5> | (2024)浙0212执652号之四 |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