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0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江北办理点)

发布日期: 2025-07-10 阅读次数: 来源:不动产中心

序  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文汇路131弄27号53幢107的浙(2019)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35557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维新

序  号:2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御章府7幢27号903的浙(2020)宁波市慈城不动产权第004893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佳南

序  号:3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甬樾湾1幢2号1308的浙(2021)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02607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梅川华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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