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彩虹南路247号<1-5>的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0630488号,甬国用2006第24031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王云飞
序号:2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江东区兴宁巷50号306室的甬房权证私新字第P200303874号、甬房私共字第200301605号、甬东国用(2003)字第50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仇杰、仇祖康(仇杰、李春莉)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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