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1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启事(海曙)

发布日期: 2025-07-11 阅读次数: 来源: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2)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68391号

王杰

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洞仙新苑6幢23号607

(2025)浙0213执恢69号之二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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