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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无居民海岛(猫礁)出让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拟出让无居民海岛进行出让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如对所公示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 电话:0580-4406655 邮编:31000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 电话:0574-87306995 邮编:315100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象山县丹河东路869号 电话:0574-87306995 邮编:315700
海岛名称 | 出让人 | 用岛范围 | 海岛位置 | 用岛类型 | 用岛方式 | 用岛面积(公顷) | 拟出让年限 |
猫礁 |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象山县猫礁中部及外围 | 位于象山港港口区域 | 旅游娱乐用岛 | 中度利用式 | 表面积:0.2194 | 25年 |
投影面积:0.1923 |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