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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无居民海岛(打鼓峙岛)出让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拟出让无居民海岛进行出让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如对所公示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514;邮编:31000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联系电话:0574-89187076,邮编:315042。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69号。电话:89522078,邮编:315700
海岛名称 | 出让人 | 用岛范围 | 海岛位置 | 用岛类型 | 用岛方式 | 用岛面积(公顷) | 拟出让年限 |
打鼓峙岛 |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象山县打鼓峙岛中北部 | 位于象山县石浦港中部 | 工业仓储用岛 | 轻度利用式 | 表面积:2.6518 | 50年 |
投影面积:2.6518 |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