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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启事(海曙)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5)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04980号 | 娄开江、徐勇 | 宁波市海曙区南雅街125号301 | |
2 | 浙(2017)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560191号 | 刘茂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君尚城2幢5号404室 | (2023)浙02民终3811号 |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