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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的声明(海曙)
序号:1
因保管不善,证书号浙(2018)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71425号,坐落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石碶村小杨家1幢101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贤琴
序号:2
因保管不善,证书号浙(2020)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292032号,坐落于宁波市海曙区冷静街43弄53号107,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剑峰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