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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8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启事

发布时间:2025-07-18 16:57 来源:窗口登记处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6)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056724号

苏芳妹

五和苑35号1112

(2024)浙0291执1135号

公告单位: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