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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慈城)

发布时间:2025-07-07 15:02 来源:慈城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江北区慈城镇东山村的甬北集用(1995)慈143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 叶建伟

2025年7月7日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江北区慈城镇杨陈村的甬北集用(1995)慈1954-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翁启惠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