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3)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033429号
梅本毅
槐望观邸8幢56号404
(2025)浙0212执3496号之二
公告单位: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