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见·十年① 1小时内办结!异地不动产查封登记可全程网办
编者按
今年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十周年,也是全国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十周年。
10年来,不动产登记从“分散”到“统一”,从“纸质证书”到“电子证照”,服务各行各业、造福千家万户,更与宁波的城市发展、经济腾飞、民生改善紧密相连。
8月12日起,宁波日报报网推出“‘证’见·十年”系列报道,聚焦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十年来的成就和创新举措,探寻不动产登记工作如何持续为宁波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异地法院可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线上直接“对接”办理业务
异地法院也可全程网上办理宁波区域的不动产查封了!
日前,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协助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办理了一笔跨省不动产查封登记业务。“全程网办”,1小时内办结。
过去,外地法院想要办理宁波区域的不动产查封,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法院工作人员到宁波现场办理,二是委托宁波的法院向登记机构提交查封申请,并递交纸质材料,较为繁琐。
今年3月底,包括浙江在内的全国8个资产活跃度高的省(区、市)上线了“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这个系统,相当于打通了异地不动产查封流程的网上链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上线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可以链接到自然资源部网络查封登记子系统,进而链接到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及不动产所对应的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查解封登记、轮候查封登记等程序。
简单来说,异地法院在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时,可与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系统上直接“对接”办理业务,流程大大简化,不再需要通过属地法院作为“中转站”。
“不动产登记服务进法院,实现了线上‘数据跑’变线下‘人员跑’,线下‘面对面’变线上‘端对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防范登记风险。
工作人员正在办理业务
近年来,依托法院省级总对总平台、国家总对总平台,宁波不动产登记服务进法院逐步扩面。截至目前,进法院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包括国有土地上的房地查解封登记、纯地查解封登记、不动产过户裁定、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优先试点房地查解封登记、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业务等。
此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建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络协调机制,明确双方权责。
根据协议,宁波两级法院执行干警不出法院,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登录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即可发起全市范围内的不动产查解封和不动产登记查询业务。
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将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升级改造系统功能、迭代升级办理模式,积极协同各地法院开展各类线上不动产登记工作,为产权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