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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启事(海曙)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1)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215358号 | 李俊亮 | 宁波市海曙区银润豪景商务广场48号8-2,9-2 | (2025)浙0203执7309号 |
2 | 浙(2021)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71688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清沁家园36号306室 | (2025)浙0213执2050号之二 |
3 | 浙(2021)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61354号 | 陈剑波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清沁家园36号306室 | (2025)浙0213执2050号之二 |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