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十周年,也是全国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十周年。
10年来,不动产登记从“分散”到“统一”,从“纸质证书”到“电子证照”,服务各行各业、造福千家万户,更与宁波的城市发展、经济腾飞、民生改善紧密相连。
8月12日起,宁波日报报网推出“‘证’见·十年”系列报道,聚焦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十年来的成就和创新举措,探寻不动产登记工作如何持续为宁波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交房现场
长久以来,新房交付后办理不动产权证就像跑“马拉松”,市民往往要苦等数月甚至半年才能拿到不动产权证,还会影响到市民落户、子女入学、银行贷款、房产处置等权益的实现。
“过去,商品房交付后才开始办理工程项目的首次登记,且在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时因担心抵押脱保,按揭购房群众的权证须由开发公司或者中介公司代办,购房人无法自行办理权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购房人还需支付代办费。
为了解决这一痛点,2023年5月,宁波推出“交房即发证”改革,并持续升级服务。在资规、住建、税务等多个部门协同联动下,通过并联办理、信息共享、数字赋能等举措,简化办理环节、精简办理材料。
“我们打通了预告登记、首次登记、税费缴纳、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多环节全流程,构建了全线上办理通道。”该负责人表示,市民最快半小时内就能实现一手拿钥匙,一手拿不动产权证。
需要提醒的是,首次登记是开展“交房即发证”服务的前提。简单来说,必须是“新房”,即第一次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上户口”,再办理交付手续的新房才可实施“交房即发证”。
手机端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此外,市民如果想要在交房现场拿到不动产权证,必须提前办理好预告登记。
如全款购房群众需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按揭购房群众需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和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以下简称“双预告”登记),办理完成后,购房人须同时申请“双预告”转现登记,不得仅单独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转现登记。
这样一来,在组织交房阶段,购房人可通过手机端登录“浙里办”不动产智治模块的“交房即发证”业务事项,自行完成预告登记转本登记线上申请及缴税缴费,经登记机构受理、审核及登簿后,即可实现交房完税完费的同时领取不动产权电子证书。
新模式下,从项目首次登记到购房者领证,流程由7个环节压减至3个。“中介”也不再是必需,为购房者大大节省支出。
“自己就能操作办理,不用几个部门来回跑,还免去了中介费。”已经享受到“交房即发证”服务的市民王女士说。
截至目前,已有超2万位市民享受到“交房即发证”服务,“交房即发证”改革目前已在全市所有区(县、市)落地实施。全市已有147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交房即发证”,今年以来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办理量累计超8000笔。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宁波将全面推广“交房即发证”服务,深化预告登记覆盖,持续优化系统流程与数据共享,强化部门协同,让改革红利温暖更多市民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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