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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通报6起自然资源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9-29 来源:执法监管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小 中 大 】 保护色: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守国家资源安全底线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着力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通报6起自然资源违法典型案例。

一、海曙区横街镇某某禅寺毁坏林木案

2024年下半年,某某禅寺未经审批擅自毁坏海曙区横街镇某某村林木面积350平方米,毁坏林木29株,蓄积2.5立方米。2026年,森林督察发现此违法行为。2026年4月,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后,将该案移交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2026年5月,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675元。当事人缴纳全部罚款,并在原地补种了58株林木。

二、镇海区王某某非法占地案

2025年10月1日至5日期间,王某某等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镇海区某镇耕地用于建造停车场,造成5.7亩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5.6亩)种植条件重度损毁。2025年10月17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12月4日将移交公安机关,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区分局于当日立案。2026年6月12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20000元;判处王某粮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没收退缴的违法所得2500元;判处陈某某罚金2000元。

三、北仑区蔡某某非法开采案

2024年11月11日12点左右至2024年 11月13日13时左右,蔡某某在北仑区柴桥街道某某村擅自开采黄泥约1200立方米。2025年3月,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蔡某某非法开采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4000元,并处罚款7200元,2025年4月,当事人已缴纳罚没款。

四、鄞州区宁波某某服饰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未经审核同意的地图产品案

2024年2月,宁波某某服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未经审核同意印有世界地图的防尘套给义乌优讯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数量为120个,含税单价人民币8元,合计销售金额960元。鉴于该世界地图中,中国国界存在8处错误,2025年9月,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于2025年11月17日对该公司生产销售未经审核同意的地图产品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同月,当事人缴纳了全部罚款。

五、余姚市朱某某非法开采案

2024年12月,朱某某未经依法审批,擅自在余姚市凤山街道某某村开采塘渣并外运,共计外运塘渣约826吨。2025年1月,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于2025年1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38656.8元,并处罚款11500元。当事人缴纳了全部罚没款。

六、宁海县蔡某某非法开采案

2021年5月至8月,蔡某某等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宁海县力洋镇某某村进行采矿。2024年9月23日,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测量及宁海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涉案非法采矿所得石料、宕渣价值共计人民币272798元。2025年3月11日,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7月22日,宁海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赖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各被告人退缴在案所得24617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