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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鄞州)

发布时间:2026-07-08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号:1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295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宁波龙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序号:2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浙(2026)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578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阳

序号:3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浙(2023)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8427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纪峰

序号:4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117229号,甬鄞国用(2011)第99-2028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宜宁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