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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鄞州)

发布时间:2026-08-05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号:1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浙(2021)宁波市东钱湖不动产权第018074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树兴

序号:2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浙(2021)宁波市东钱湖不动产权第01807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树兴

序号:3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浙(2026)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9085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乃丹

序号:4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浙(2024)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3013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逸峰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