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鄞州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方案如下:
一、防治工作总体要求
按照区委、区政府打造“三城三区”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避治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与监管,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防治重点区域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
从近几年气候变化特点分析,在全球变暖大背景下,气候事件呈不规律性发生特点,极端天气事件频频出现,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容易出短时、局地性的强降雨,应加强预防短时强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
从我区地质灾害发生历史和发育特征的情况来看,今年我区地质灾害多发期主要集中在3至4月的春雨期、6至7月的梅汛期和8至10月的台汛期;重点防范时段为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山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废弃矿山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治区域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预测2011年我区地质灾害多发生在坡度较陡、风化或残坡积土层厚度较大、人类活动较多的鄞东南及鄞西丘陵山区;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山区公路,尤其是镇(乡)级公路沿线;大中型水库沿岸的不稳定边坡;山区风景名胜区内的险峰地带;露天开采矿山的宕面,已关闭矿山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等,重点防治区域在地质灾害多发的塘溪镇、五乡镇、东吴镇、横溪镇、章水镇、横街镇等。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鄞州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鄞州区1:1万乡镇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目标任务的落实工作,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义务,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二)继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期间,相关部门要对群测群防网络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持有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发放到位;对威胁人员较多、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点,地质灾害防灾告示牌设立情况进行督查;各镇乡(街道)、村(居)民委员会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
(三)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
根据《鄞州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本年度安排龙观乡五龙潭风景区公路边坡潜在滑坡、横街镇凤凰村仓明8号屋后边坡潜在崩塌、横溪镇大岙村滑坡、横溪镇夏凉村公路滑坡及横溪镇大岙村诗题岙(酒埕岩风景区)泥石流共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性治理;加快推进章水镇茅镬村1处及塘溪镇童村9处地质灾害点受威胁户的搬迁工作并力争年内完成;继续做好其余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
(四)继续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体系建设
群测群防是目前预防地质灾害最有效的手段,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镇乡(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区、镇乡(街道)、村、点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扎实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
继续加强对章水镇茅镬村滑坡地质灾害点实施专业仪器监测,提高监测精度。
(五)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应在区政府统一指挥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各部门和 镇乡(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地质灾害险情未消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
(六)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的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为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的必备条件之一,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为建设项目的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保障。
(七)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建矿山必须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在建和生产矿山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地质灾害或留下地质灾害隐患;重点做好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废弃矿山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强防治专业队伍建设。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完善防灾责任制,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制度,注重预防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乡(街道)应当按照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完善应急防灾避险方案,制作防灾避险明白并发放到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抢险救灾需要,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和装备,确定避灾安置场所,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对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隐患点,要落实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重要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力度,严禁截留、挪用、移用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侵占、损毁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四)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附件:鄞州区2011年度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附件:
鄞州区2011年度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镇(乡) | 数量 | 地质灾害点位置 | 灾害 类型 | 防治措施 | 工作 目标 |
塘溪镇 | 11 | 塘溪镇童村1#-2 | 滑坡 | 搬迁避让 | 2012年完成 |
塘溪镇童村东1#-1 | 崩塌 | 搬迁避让 | 2012年完成 | ||
塘溪镇童村西2#-1 | 崩塌 | 搬迁避让 | 2012年完成 | ||
塘溪镇童村西2#-2 | 崩塌 | 搬迁避让 | 2012年完成 | ||
塘溪镇童村西北3# | 崩塌 | 搬迁避让 | 2012年完成 | ||
塘溪镇童村北4# | 潜在 | 搬迁避让 | 2012年完成 | ||
塘溪镇童村新勇5#-1 | 滑坡 | 搬迁避让 | 2012年完成 | ||
塘溪镇童村新勇5#-2 | 滑坡 | 搬迁避让 | 2012年完成 | ||
塘溪镇童村新勇新田头 | 泥石流 | 搬迁避让 | 2012年完成 | ||
塘溪镇童夏家村雁村 | 泥石流 | 群测群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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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溪镇上周村 | 崩塌 | 群测群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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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镇 | 1 | 东吴镇河头村 | 潜在 滑坡 | 群测群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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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水镇 | 1 | 章水镇茅镬村 | 滑坡 | 移民搬迁 | 2011年完成 |
横溪镇 | 3 | 横溪镇大岙村 | 滑坡 | 工程治理 | 2011年完成 |
横溪镇夏凉村公路 | 滑坡 | 工程治理 | 2011年完成 | ||
横溪镇诗题岙(酒埕岩风景区) | 泥石流 | 工程治理 | 2011年完成 | ||
五乡镇 | 4 | 五乡镇嘉威织带厂 | 崩塌 | 群测群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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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乡镇龙一西山采石场 | 崩塌 | 群测群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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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金源印花厂、日晶玻璃厂 | 滑坡 | 群测群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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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乡镇国海纸箱厂北东侧 | 潜在 | 群测群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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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观乡 | 2 | 龙观乡桓村潘溪公路 | 滑坡 | 工程治理 | 2014年完成 |
五龙潭风景区公路 | 潜在 滑坡 | 工程治理 | 2011年完成 | ||
横街镇 | 1 | 横街镇凤凰村仓明8号 | 潜在 | 工程治理 | 2011年完成 |
合计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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