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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
各处(室)、分局、各县(市)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3〕173号)文件要求,我局于今年9月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新作了一次清理,本次清理工作是在今年4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并结合了本局半年来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情况及工作实际。现将《宁波市规划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一览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3年4月22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甬规字〔2013〕37号)文件与本通报相抵触的,以本通报为准。
附件:《宁波市规划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一览表》.doc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