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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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日期: 2014-06-15 阅读次数: 来源: 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处

2014 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实现 “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攻坚之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义重大。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甬政办发〔2010〕270号)、《宁波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甬政办发〔2012〕232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处置等“四大体系”建设,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可靠的地质环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以“不死人,少伤人”为最高目标,进一步查清地质灾害现状,开展 2 个县(市、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全面监控已查明的 338 处地质灾害隐患和重点巡查区;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重点县(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覆盖率 100 % ;通过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1200 余人;强化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灾险情有效处置率 100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损失。

二、2014年防灾形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类型

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38处(崩塌149处、滑坡132处、泥石流57处),较上年度增加27%,其中威胁常住人口的231处,威胁2092户/6369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我市南部至西北部山区,建房、造路等工程建设中的不规范削坡以及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此外,宁波市中心城区存在着地面沉降灾害,2013年市区累计沉降量超过200毫米的区域为32.42平方公里,年沉降速率大于20毫米的面积为18.81平方公里;市地面沉降监测中心的沉降量为17.5毫米,累计沉降量为578.5毫米。目前因开采地下水造成的地面沉降已得到有效控制,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地面沉降有发展趋势。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时段

预计2014年我市属气象灾害综合影响中等偏重年景,梅汛期降水较常年偏少,台汛期影响我市的热带气旋有4-6个,可能导致较严重影响的有2-3个,较常年偏多。汛期(5~9月)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少,但汛期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梅汛期和台汛期降水相对集中,阶段性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数可能增多,局部地区可能有洪涝发生。6小时降雨量50毫米以上、日降雨量10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台汛期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鉴于气候异常导致极端天气增多,应注意做好非重点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我市南部至西北部山区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域,其中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鄞州区、江北区、镇海区和北仑区等地的41个乡(镇)街道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乡(镇)街道(详见附件1)。同时,重要交通干线、山区道路、山塘库区、景区、山区农居点和人员集中场所等工程活动形成的边坡及不稳定斜坡也是地质灾害防范重要区域。此外,宁波市中心城区、鄞州中心区、余姚和慈溪北部需重点防范地面沉降。

三、主要防治任务

(一)深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深化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余姚市、宁海县要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完成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成果并提交政府发布应用。奉化市、鄞州区要启动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其他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加大对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和村庄等人口密集区、重要军民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隐患情况,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建议。

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要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形成、发生特点,在主汛期到来前,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城镇、交通线路、重要基础设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现场排查,特别是对山区低等级公路、农村“康庄工程”、“联网公路”沿线,农村山区切坡建房地段,紧靠高陡边坡坡脚或位于边坡上方的居民点,以及位于坡度大于25度自然山坡坡脚或坡上居民点周围等区域,进行重点排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措施。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实施城镇规划,低丘缓坡荒滩开发和工程建设等,要严格按法规进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预防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各地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建设、交通、旅游、水利、农林等部门要加强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山区工程建设监管,要将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进行调查、查处并上报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

(二) 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夯实防灾基础

今年,余姚市、宁海县要完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未完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个有”体系建设的乡(镇)、街道,今年要全部完成 “十个有”体系建设工作,要做到应建尽建。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根据人员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并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各地要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土资发〔2013〕2号)要求,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要对群测群防监测员给予合理的经费补贴,关心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要加强对群测群防队伍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的能力。要加强社会防灾能力建设,进一步普及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从而实现政府防范和群众自我防范相结合的防灾新格局。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级人民政府要开展地质灾害预(警)报工作,构建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制度和预警联动机制。对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人口密集区,要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要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仪器安装率,对威胁常驻人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适合安装专业监测仪器的,年内要全部安装到位,努力从“人防”向“人防+技防”转变。要制定专业监测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职责分工。要进一步优化市级第二代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提高预(警)报的精确度和准确度,抓好预报成果的发布应用。要拓宽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手段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确保预报(警)信息及时发送到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同时,要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的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扩大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受众面,可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三)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工作(详见附件2)。要严把治理或避让搬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确认和核查关,坚决杜绝乱搭车现象。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威胁到居民的,要结合农村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三改一拆等工程项目,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避让搬迁等途径妥善解决。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要及时进行应急排险处置,消除险情。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列入工程治理或避让搬迁计划。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切实落实治理资金。各地要优先保障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用地指标,满足避让搬迁用地需求。

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相关单位承担治理和监测责任。交通、住建、水利、旅游、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督促指导项目业主落实地质灾害勘查、监测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要进一步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浙江省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3-2020)》要求,会同规划、住建、交通、水利、人防等部门启动新一轮《宁波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修编工作,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长效共管工作机制。全市要继续开展中心城区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工作,应用多种手段开展地面沉降的区域监测和轨道交通建设、地下空间开挖和基坑排水、大面积堆载等重点工程区块的专项监测。在此基础上,深入调查分析区域和重点区块地面沉降产生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建议。要定期通报地面沉降监测预警信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质环境基础资料。

(四)努力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科学、严密的应急工作流程。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储备,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按要求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落实共同防灾责任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级政府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灾责任制,通过签订防灾责任书等形式,理清地质灾害防治事权,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市、县、乡、村五级责任体系。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强化部门联动机制,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全方位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检查,落实各项防灾措施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当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险情威胁到群众需采取紧急避让转移的,要根据《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组织实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地质灾害监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群测群防网络运行状况和地质灾害危险区警示标志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作和发放“明白卡”到位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转移线路、避灾安置场所等内容准确无误。教育、住建、交通、水利、电力、旅游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好防治措施。

(三)预防为主,落实应急联动职责

各地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继续完善本行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特别要总结评估去年应对“菲特”台风应急预案执行中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国土、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迅速查明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判明灾情发展趋势,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发展,同时速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确保防灾救灾工作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公安、民政、卫生、食品安全、气象、通信、电力等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四)加强宣传,提升防灾自救能力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规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水日、气象日、地球日、防灾减灾日、环境日、土地日、国际减灾日等,组织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要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项行动”等平台,重点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群众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1.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乡(镇)、街道

2.宁波市2014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让搬迁项目计划表

  附件1

 

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乡(镇)、街道

 

  余姚市:鹿亭乡、梁弄镇、陆埠镇、四明山镇、大岚镇、河姆渡镇、大隐镇、梨洲街道、兰江街道

  慈溪市:匡堰镇、横河镇、桥头镇

  奉化市:溪口镇、大堰镇、莼湖镇、裘村镇、松岙镇

  宁海县:西店镇、胡陈乡、越溪乡、深甽镇、黄坛镇、桑洲镇、岔路镇、力洋镇、前童镇、长街镇、桥头胡街道

  象山县:石浦镇、大徐镇、爵溪街道

  鄞州区:章水镇、横街镇、龙观乡、塘溪镇、横溪镇、五乡镇

  江北区:慈城镇

  镇海区:九龙湖镇

  北仑区:大碶街道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东钱湖镇

 

 


  附件2

宁波市2014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让搬迁项目计划表

县(市)

数量

位置

灾害
类型

项目类型

威胁对象

户数

人数

余姚市

4

大隐镇学士村

崩塌

工程治理

 

丈亭镇半岙村郑家潭沟

泥石流

避让搬迁

15

40

鹿亭乡晓云村上村

泥石流

工程治理

5

21

丰北中学

滑坡

工程治理

 

594

奉化市

17

溪口镇大岙村北侧

崩塌

工程治理

50

156

莼湖镇兴联村黄泥山

滑坡

工程治理

4

24

溪口镇东姜坑村社区服务中心

崩塌

工程治理

1

0

溪口镇王高岙村六户头3号

崩塌

工程治理

1

2

溪口镇东岙村陈家52号

崩塌

工程治理

1

2

溪口镇岩坑村石家田32号

崩塌

工程治理

1

5

溪口镇东岙村陈家39号

崩塌

工程治理

1

4

溪口镇岩坑村石家田19号

崩塌

工程治理

2

12

溪口镇驻岭村斑竹度假村

滑坡

工程治理

1

2

尚田镇后岗山村

滑坡

工程治理

6

10

裘村镇上石盆村王旭东家后山

滑坡

工程治理

1

3

萧王庙街道袁家岙村

滑坡

工程治理

1

3

奉化市永泽工艺品有限公司(溪口镇岩头村)东侧

泥石流

工程治理

1

5

溪口镇下跸驻村后门山

滑坡

工程治理

3

10

溪口镇董溪二村岭脚

滑坡

避让搬迁

45

82

溪口镇东山村

滑坡

避让搬迁

3

6

溪口镇沙堤村

崩塌

避让搬迁

2

10


县(市)

数量

位置

灾害
类型

项目类型

威胁对象

户数

人数

奉化市

6

溪口镇石门村松家山下厂

滑坡

避让搬迁

7

20

溪口镇石门村黄泥堪头

崩塌

避让搬迁

2

2

溪口镇石门村松家山

滑坡

避让搬迁

17

58

溪口镇石门村田湾

滑坡

避让搬迁

7

23

溪口镇石门村金竹地

滑坡

避让搬迁

6

14

溪口镇石门村竹坪

滑坡

避让搬迁

8

31

宁海县

 

2

跃龙街道北山股份经济合作社黄泥山

滑坡

工程治理

10

66

长街镇长街村旗头山

滑坡

工程治理

7

35

鄞州区

1

龙观乡桓村潘溪公路

滑坡

工程治理

 

 


宁波市2014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让搬迁项目计划表

宁海县

2

跃龙街道北山股份经济合作社黄泥山

滑坡

工程治理

10

66

长街镇长街村旗头山

滑坡

工程治理

7

35

鄞州区

1

龙观乡桓村潘溪公路

滑坡

工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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