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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石化区湾塘新区(ZH16-01)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发布时间:2015-11-30 来源:宁波市规划局详细规划管理处 阅读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宁波石化区湾塘新区(ZH16-01)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近期获市政府批准,现依法予以公布。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2-2020(2014年修订)》确定的内容和要求,合理有效的利用土地,协调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有效指导石化区围垦区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年)
  (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
  (6)《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2004-2020)》
  (7)《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2-2020(2014年修订)》
  (8)《宁波石化区湾塘北片(ZH13)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0-2020)》
  (10)其他镇海区相关规划
  (11)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法律、法规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南至灰鳖洋,西至现状湾塘片用地边界,北至明海路,总用地面积约2.69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2-2020(2014年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和规模
  2.1功能定位
  湾塘新区的功能定位为:以乙烯中、下游产业为主导的先进产业集聚区。
  2.2发展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58.6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96.1%。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本次编制区域为工业功能区,属特定编制区,用地性质相对单一,地块完整,界限明确。规划将宁波石化区湾塘新区划分为1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ZH016-01。
  3.3控制内容
  湾塘北片作为工业功能的特定编制区,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总建设容量、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在建设过程中,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ZH016-01控制单元总用地面积约269.1公顷,主要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总建设容量上限控制在323.8万平方米。

04、用地规划
  4.1用地规模
  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269.1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258.6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96.1%。
  4.2工业用地
  规划三类工业用地162.1公顷,占该片区建设用地的62.7%。
  4.3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21.1公顷,占该片区建设用地的8.2%。
  4.4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约52.9公顷,占该片区建设用地的20.4%。
  

规划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

占建设用地比例(%)

M

工业用地

162.1

62.7

其中

M3

三类工业用地

162.1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2.5

8.7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22.5

U

公用设施用地

21.1

8.2

其中

U12

供电用地

18.7

U13

供燃气用地

2.4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52.9

20.4

其中 

G2

防护绿地

52.9

小计

城市建设用地

258.6

100%

E

非建设用地

10.5

其中

E1

水域

10.5

合计

总用地

269.1


  
  4.5水域及其他用地
  规划水域面积10.5公顷。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05、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5.1 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系统要适应石化区生产特点,不强制性规定绿化景观要求,从实用和可操作性出发,尊重自然环境,营造生态型化工园区。
  绿地系统主要为防护绿地,规划用地面积52.9公顷。
  5.2水体系统
  编制范围内的水体均未建成,规划河道包括围垦南路东侧护塘河和明海路南侧的纵一河。
  5.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园区内公共活动的聚焦点。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个层次,区域开放空间和内部开放空间。
  区域开放空间廊道主要为北侧的城市生态隔离带,南侧及西侧的生态景观防护廊道。
  内部开放空间主要为沿规划区域外围道路和河道建设的防护绿地,在园区外围形成绿色天然保护屏障,建设低碳园区。

06、道路交通规划
  6.1道路等级
  区域内规划道路分为次干路和支路二级;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8-40米。
  次干路
  1、明海北路
  明海北路是区域内东西向交通联系主通道,东接围垦南路、向西联系海天路、镇浦路等主次干路;红线宽度40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2、围垦南路
  围垦南路是区域内南北及东西向联系通道,红线宽度24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3、滨海东路
  滨海东路是区域内南北向交通联系通道,红线宽度24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二)支路
  本区域支路红线宽度为18-24米,城市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功能。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支路的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6.2道路交叉口
  规划范围内道路均采用平面交叉形式。

07、市政工程规划
  7.1 给水工程
  (1)用水量预测
  经测算,至2020年,最高日工业用水量为19.15万吨/天,最高日生活用水量为0.39万吨/天。
  (2)水源规划
  工业水源:工业用水由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和宁波工业供水公司联合供给。
  生活水源:规划区生活用水统一由宁波供水大网供给。
  (3)管网规划
  工业供水管网:规划工业供水管网形成环网供水。
  生活供水管网:规划生活供水管网形成环网供水。
  7.2 排水工程
  (1)排水体制
  本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2)污水量预测
  经测算得,规划区平均日污水量为1.47万吨/天。
  (3)污水排放规划
  区域污水经收集后排至华清污水处理厂处理。
  (4)雨水工程
  规划区雨水就近排河。
  7.3电力工程
  (1)用电量预测
  依据测算,本区远期用电负荷为6.86万千瓦。
  (2)规划电源
  35kV用电由220kV沿海变提供,10kV由区域内110kV规划变(主供)和外围110kV灰库变联合提供。
  (3)规划电压等级
  规划供电电压等级为110kV/35kV/10kV/380V/220V。
  (4)高压电力走廊布局
  1、规划区外围的110kV俞范变自220 kV沿海变进线,由明海北路—滨海东路—滨海路引入,以架空敷设为主,局部段采用埋地的方式敷设。
  2、动力中心与220kV沿海变,除了现状的一根220kV架空线外,规划再新增一根220kV架空线,沿明海北路架设。
  3、110kV规划变自220kV沿海变进线,由明海北路—滨海东路引入,采用局部段架空,局部段埋地的方式敷设。
  (5)管网布局
  采用电力排管埋地敷设形式。
  7.4通信工程
  (1)固定电话装机量预测
  根据实际调查,本次规划对工业用地固话装机指标采用2门/104m2。
  (2)通信系统规划
  规划区依托石化区湾塘片电信模块,宽带网络引自镇海电信局光纤,有线电视引自镇海有线电视台。
  电子化综合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利用宽带网构建港口、铁路、公路运输业的物流信息平台,交换物流流向信息、运输设施流向信息、运输设施运力信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物品交易,实现物流配送。
  7.5燃气工程
  (1)用气负荷预测
  经测算,规划区远期燃气用气量为315.4万Nm3/日。
  (2)规划气源
  规划区共设置2个气源点,一是石化区天然气门站,二是省天然气分输站。
  7.6热力工程
  (1)规划热负荷测算
  经测算,规划区远期热负荷为311t/h。
  (2)规划热源
  规划区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由镇海动力中心供热。
  (3)管网布局
  规划区供热管道采用架空敷设形式。
  7.7其他管道
  主要包含输油管道、灰管、化工管廊等专业管道。
  7.8环卫设施
  (1)生活垃圾
  规划区生活垃圾就近由垃圾压缩车直接运至中科电力公司进行集中处理。
  (2)公厕
  区内人口可以借助企业内部的厕所,规划区不另设公厕。
  7.9管线综合
  为减少管线交叉,新建道路下管线布置沿用现有的原则:
  (1)南北向道路:道路东侧布置热力、电力、给水、雨水管;道路西侧布置热力、燃气、电信、污水管。
  (2)东西向道路:道路北侧布置热力、电力、给水、雨水管;道路南侧布置热力、燃气、电信、污水管。
  (3)管线交叉时按小管让大管,有压管让无压管,可弯曲管让不可弯曲管的原则进行避让。

08、综合防灾规划
  8.1防洪及排涝
  (1)防洪(潮)
  根据相关规划,规划区的防洪(潮)标准为100年一遇。
  (2)排涝
  1、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除不受淹。
  2、在规划区新开挖2条河道,河底标高均控制在-1.87米。
  3、规划设置碶闸、排海泵站各一个。
  (3)防台风
  1、防潮和防浪堤的设计、建设应考虑台风及大潮的综合影响。
  2、高大建、构筑物、设备的设计和建设应考虑台风影响。
  3、建立台风预警系统,成立台风紧急事故急救小组。
  8.2消防
  (1)消防体系
  建立统一的火灾防范、报警、救灾系统网络。
  石化区消防体系为两级管理。
  1、石化区专职公安消防队:负责区内公用设施消防和区内企业火灾联防。
  2、企业兼职消防队:负责企业内部火灾预防及火灾消防。
  (2)消防站点
  本区消防依托现状岚山片特勤消防站。
  8.3人防
  规划区以化工企业为主,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抢险抢修方案。
  8.4抗震
  设防标准:规划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
  8.5地质灾害防治
  根据《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本规划区为缓变型地质灾害(地面沉降)一般防治区,工程项目建设和其它有关工程经济活动,必须考虑地面沉降这一重要因素,注意防患,避免人为诱发。

09、安全规划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安全隐患,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创建一个布局合理、安全监督体制完善、生产设施先进可靠的石油化学工业区。

10、环境保护规划
  根据《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2-2020(2014年修订)》,围垦区环境保护目标为:
  1、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海水执行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中的三类标准。海洋沉积物采用《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第二类标准。内河地表水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V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相应标准。
  4、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IV类标准。
  5、土壤环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三级标准。

  附件下载:宁波石化区湾塘新区(ZH16-01)控制性详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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