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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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日期: 2015-07-02 阅读次数: 来源: 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处

为切实做好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双驱动四治理”决策部署,强化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理念,完善群测群防、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处置等防灾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两美浙江”、“五水共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安全的地质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成奉化市、鄞州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全面启动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19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的监控,优化重点县(市)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深入推进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仪器安装工作,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加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力度,年内力争使850余人摆脱地质灾害威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灾险情有效处置率100%,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2015年防灾形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02处(崩塌123处,滑坡125处,泥石流54处),较上年减少10%,其中威胁常住人口的196处(滑坡89处,崩塌62处,泥石流45处),共威胁1596户/4952人、财产13527万元。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我市南部至西北部山区,建房、造路等工程建设中的不规范削坡,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另外,宁波市平原区存在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灾害。2014年,全市累计沉降量超过100毫米的区域面积145.4平方公里;市地面沉降监测中心年沉降量10.0毫米,累计沉降量588.5毫米。目前,因开采地下水引发的区域地面沉降已得到有效控制。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测,2015年我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较频繁,涝重于旱的可能性较大,综合气象灾害为中等偏重年景。今年梅汛期洪涝灾害偏重,降水集中期将出现在6月中下旬到7月上半月,入梅后多大雨、暴雨天气过程,梅雨量接近常年略偏多;台汛期将有3—5台风影响我市,其中1—2个严重影响或登陆我市。因此,5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梅汛期和7月下旬至9月下旬的台汛期是地质灾害易发和重点防治期。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重要防范时段。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我市南部至西北部山区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域,其中,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鄞州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9个县(市)区和1个开发园区的41个乡(镇)、街道为重点防治区域(见附件1)。另外,各地山区公路边坡、旅游(公园)景区、农村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和低丘缓坡开发区等人员密集及工程开发区域也是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小流域沟谷沟口等地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此外,宁波市中心城区、鄞州中心区、余姚和慈溪北部是地面沉降重点防范区域。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类型

根据我市历年来发生的地质灾害的主要特征以及基本走势,今年全市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滑坡、泥石流和崩塌。

三、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科学制定规划,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科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年度防治方案。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同级规划、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在全面评估“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确定“十三五”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全面启动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各级政府要定期发布地质灾害防治年度方案,精心安排防治任务,认真落实防治措施。

强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工程项目地质灾害风险。各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时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实施工程建设应当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地质灾害。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质量抽查,推动相关管理部门和防治主体落实防灾责任和防治措施,切实提高评估成果质量,有效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加强基层防灾基础能力建设。宁海县要按照部省有关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有关制度,细化措施,提高创建标准,力争在年内完成创建工作。通过开展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工作,促进基层防灾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切实夯实基层防灾基础。

(二)强化监测预警,加大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

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扎实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组织工作,将其纳入基层防汛体系,加强以村干部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监测员队伍建设,确保全市196处地质灾害隐患和重点巡查区逐一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各地要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防灾避险明白(警示)牌,将有关防灾信息向社会公示。要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群测群防员补助经费,提高其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要配备必要的监测装备,加强群测群防员专业技能培训,做到“四应知”和“四应会”,不断增强基层的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能力。

加强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在做好“群防”的同时,还要按照群专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技防”在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积极运用科技手段进行防灾,不断提高临灾监测预警水平。各地应在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础上,对已有和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论证,对暂时不能实施治理和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及时安装地质灾害隐患专业监测仪器,整合近几年已建成的专业监测点,逐步构建全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网络。

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警)。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继续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警)工作。要积极利用多部门预警预报发布平台,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及时性,确保基层地质灾害防灾人员能及时收到地质灾害和气象预报(警)信息。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显示屏、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介,不断拓展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预警信息发布不留死角。

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市)、区要按照《宁波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不断提高预案的操作性和实战性;要随时补充完善应急小分队和专家队伍,加强应急小分队和专家队伍专业知识培训,扎实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所有涉及人员生命和重要设施安全的隐患点,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要立足防大灾、应大急、救大险,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切实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科学处置地质灾害灾险情。各地要严格执行灾害预报、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值守等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灾情,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的信息沟通,有关突发险情、灾情必须按速报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方案,及时开展险情灾情应急调查、应急会商和应急排险,科学预测发展趋势,并进行有效处置,防止险情灾情进一步扩大。

(三)深入调查评价,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

深入推进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今年要全面完成奉化市、鄞州区野外调查和成果编制。余姚市、宁海县要强化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的转化应用,为地质灾害隐患动态管理、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社会化服务、防治责任落实提供基础。

扎实做好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山区农村地质灾害详查及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规划调查成果,对已经治理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和完成避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具有专业资质单位出具意见,参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办法》,除保留历史资料外,应及时退出监管范围。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划定威胁区域,设立警示标志,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和避险场所等措施,当地政府要及时组织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学校、集镇、旅游景点、村庄等人口集聚区,以及交通沿线、重要基础设施、低丘缓坡开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等,在汛期前进行现场排查,并在汛期中开展巡查。

(四)加强综合防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加大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力度。要多渠道筹措和落实资金,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项目,今年全市组织实施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和25处的避让搬迁项目(见附件2),使850余人摆脱地质灾害威胁。其中对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要继续推进地质灾害“阳光治理”工程,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和信息;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环节,切实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对避让搬迁项目,要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与农民异地搬迁、农村住房改造、土地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优先保障避让搬迁用地指标,积极培育建设“地质环境安全、土地节约集约、农村环境美化、生活条件改善、项目管理规范”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特色示范点。

(五)加强调查与监测,深入推进地面沉降防治

继续做好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全市要继续开展中心城区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工作,应用多种手段开展地面沉降的区域监测和轨道交通建设、地下空间开挖和基坑排水、大面积堆载等重点工程区块的专项监测。在此基础上,深入调查分析区域和重点区块地面沉降产生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建议。要按照“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测与防治责任。要定期通报地面沉降监测预警信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质环境基础资料。

全面推进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位于地面沉降易发区的县(市)、区今年要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分区评估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地面沉降危险性分区评估工作。要强化地面沉降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的转化应用,建立评估成果年度更新机制,加强评估后的监督管理,避免单个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重复评估,切实提高服务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问责制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宁波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甬政办发〔2012〕232号),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灾责任制,通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等形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善“地方负责、部门联动、专业指导、全民参与、群测群防”责任体系;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对因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资金保障,保证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群测群防员补助和农村居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安排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地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防灾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交通沿线、农民建房、旅游景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重点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情况和灾情。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单位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防灾氛围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开展行政管理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的技术培训,提升相关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素质;继续围绕“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日,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群众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各地要进一步推广地质灾害统一的标识、警示系统,主动对接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营造全民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氛围。

附件:1.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乡(镇)、街道

2.宁波市2014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让搬迁项目计划表

 

 

附件1

 

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乡(镇)、街道

余姚市:鹿亭乡、梁弄镇、陆埠镇、四明山镇、大岚镇、河姆渡镇、大隐镇、梨洲街道、兰江街道

慈溪市:匡堰镇、横河镇、桥头镇

奉化市:溪口镇、大堰镇、莼湖镇、裘村镇、松岙镇

宁海县:西店镇、胡陈乡、越溪乡、深甽镇、黄坛镇、桑洲镇、岔路镇、力洋镇、前童镇、长街镇、桥头胡街道

象山县:石浦镇、大徐镇、爵溪街道

鄞州区:章水镇、横街镇、龙观乡、塘溪镇、横溪镇、五乡镇

江北区:慈城镇

镇海区:九龙湖镇

北仑区:大碶街道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东钱湖镇

 

附件2

 

宁波市2015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让搬迁项目计划表

县(市)

数量

位置

灾害
类型

项目
类型

威胁对象

余姚市

24

梨洲街道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滑坡、

崩塌

避让搬迁

60

200

梁弄镇东溪村斤岭下

滑坡

工程治理

2

9

大隐镇芝林村孙海清等屋后

滑坡

工程治理

4

15

阳明街道畈周村何高岙自然村邱永潮屋后

泥石流

工程治理

8

25

梨洲街道章雅山村大石潭5号

滑坡

工程治理

1

2

奉化市

2

溪口田湾自然村半岑

滑坡

避让搬迁

20

102

溪口石门黄泥堪头

滑坡

避让搬迁

2

2

宁海县

4

长街镇长街村长青北路(旗头山)

滑坡

工程治理

7

35

桑洲镇长田头村

滑坡

避让搬迁

157

400

胡陈乡东丰村韩家岙

滑坡

避让搬迁

11

40

胡陈乡胡陈村钱鲍英发户

崩塌

避让搬迁

3

10

象山县

3

丹西梧桐御府边坡

崩塌

工程治理

 

 

西周莲下线平潭水库边坡

崩塌

工程治理

 

 

墙头下山部队边坡

崩塌

工程治理

 

 

北仑区

1

梅山街道梅西村苔岙张公庙后侧山体

崩塌

工程治理

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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