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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对《宁波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23 15:31:59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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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市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8〕7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牵头制定了《宁波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标准》(征求意见稿),2017-11-23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17-12-01,收到不少市民的留言及传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我们将适当的考虑市民意见,依据实际情况,对《宁波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尽快发布本补办出让标准。




长期以来,市区老三区和江北、镇海、鄞州、北仑对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实行不同的补缴标准,不符合城市一体化发展的趋势,群众意见很大,也加大了国土部门管理的难度,特别是行政区划调整后,现有的政策体系必须及时调整。因此,市区(不含奉化区)实行统一的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标准非常必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市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8〕7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牵头制定了《宁波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